大连金属回收的市政府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,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,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、市计委、文明办、创建办、规划局、建设局、国土局、公安局、工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城管局、环保局、供销社、贸易局、开发区、各乡镇组成。
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(包括废电线、电缆、五金电器)、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等,详见外经贸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1第41号;设立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。
并与废金属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。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做经常性的检查整治,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各种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问题。建立一个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,每个居民小区设立一个代收点。
形成“一场多点”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。各代收点设置应便于居民交投、社区保管和企业运输。有条件的社区要在靠近门卫处留出房间作为交投点。同时针对零散居民楼、零售商业网点,可由回收企业设立少量的流动收购点。
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,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,方准开业。